美国联邦法院的概述,美国联邦法院的介绍

2020-11-27 17:24:53 字数 4756 阅读 1454

1楼:杰少

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余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自于**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和国会的制约。

首先,法官要由**任命,国会参议院批准;其次,国会有权对法官提出**。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的一部份,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从下到上分别是: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有: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法庭

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有:

地方法官 642名

上诉法官 179名

最高法院**官 9名

共840名联邦法官,均为终身制,以保证司法独立

美国联邦法院的介绍

2楼:嵔即是空

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余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法院的概述

3楼:陈刚

美国法院组织(court system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等等。

司法组织法院组织复杂,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系统,适用各自的宪法和法律,管辖不同的案件和地域。此外,还有国会根据需要通过有关法令建立的特别法院,如联邦权利申诉法院等。法官实行不可更换制、专职制、高薪制、退休制。

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

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和**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采用辩论制,独任审理;部分诉讼,特别是侵权诉讼等由陪审团裁断,法官判决。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是:

联邦和若干州保留大陪审团审查重罪起诉的制度;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纳;广泛使用审判前的“答辩交易”;辩护时,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律师,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和被告律师相互对抗争辩,法官不主动调查,仅起“消极仲裁人”的作用。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联邦原则正式确定,始于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首席法官j.马歇尔代表法院认为,“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宪法取缔一切与之相抵触的法律”,明确宣布国会1789年颁布的《司法条例》第13条违宪,从而确立了法院拥有审查国会通过的法令的职权,逐步形成司法审查制度。

这一制度成为维护统治秩序,实行权力制衡的一种政治手段,以后为许多国家所仿效。美国的司法审查权由普通法院,主要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其方式是审理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审查对象除国会制定的法律外,还包括**的行政措施。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介绍

4楼:诅咒嚇

美国联邦最高法来院是美自国联邦法

院系统的最高审级和最

bai高审判机关,是du唯一由宪法规定的zhi联邦法dao院。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9位**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官。现任首席**官为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2016年2月1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9名**官中的保守派成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逝世。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5楼:匿名用户

美国联邦法院

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馀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自于**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和国会的制约。

首先,**要由**任命,国会参议院批准;其次,国会有权对法官提出**。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的一部份,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从下到上分别是: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有: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法庭

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国会批准任命的联邦法官有:

地方法官 642名

上诉法官 179名

最高法院**官 9名

共840名联邦法官,均为终身制,以保证司法独立

美国联邦法院的职责

6楼:匿名用户

行使最高司法权,对一切法律和条约拥有解释权,**官由**任职,可以制约国会和**的权力,指控他们为“违宪”。

7楼:匿名用户

http://****wikilib.***/wiki/%e8%81%94%e9%82%a6%e6%b3%95%e9%99%a2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发展历程

8楼:njqbz95睸

1789年-1865年:围绕联邦同州的关系和奴隶制斗争时期。

1789年9月24日,美国**华盛顿签署了国会两院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建立起美国最早的联邦司法体系,即由6位**官组成的联邦最高法院,以及由**官兼任法官的3个巡回法院和13个地方法院。次年2月2日,联邦最高法院正式成立。

从联邦**成立到内战时期,联邦最高法院致力于确立法院在三权中的地位和维护联邦高于州的地位。这一时期,最引人瞩目的是在第四任首席**官约翰·马歇尔的领导下,联邦最高法院争取到了司法审查权这一尚方宝剑,并通过一系列影响巨大的判决,赢得了民众和其他**部门对它一定的尊重和服从,最终确立并巩固了司法部门在美国政治中与立法和行政两部门鼎足而立的地位。唐尼法院时期,州权派控制了联邦最高法院,在废除和维持奴隶制的激烈斗争中,唐尼法院维护了奴隶制。

联邦最高法院企图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空前的宪政危机,但其带有严重偏见的判决不但没有缓解南北对立,反而加剧了南北的对抗,并损害了联邦宪法的权威。美国内战后,联邦体制得以重建,奴隶制被废除,美国宪政发展也发生了重要的转折。  1865年-1937年:

**处理经济关系的敏感期  关于联邦**是否应该干预和管理经济的争论实际上是关于**的目的和功能的争论,这是美国宪政发展史上一个具有永恒意义的题目。从内战结束到新政初期,这个问题的争论尤为激烈。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联邦最高法院需要对围绕**(包括州与联邦**)的性质和功能的几个重要问题作出结论。

这些问题包括:联邦**是否可以干预经济,干预的底线和范围在**,工业化时期处理自由竞争和公共福利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区分私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等。此一时期,联邦最高法院主要为保守派控制,利用司法审查权,在维护宪法保障的公民权利的名义下,保护私有财产权,维护自由竞争原则,制止和削弱**对经济的干预。

1899-1937年,联邦最高法院在184件案子中裁决州法违宪,其中多数州法是管制经济的。罗斯福“新政”时期,联邦最高法院反对**管制经济达到顶峰。1935年1月起的16个月中,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10个同新政立法有关的案子,宣布8个新政立法违宪。

除了在经济上开始实行有限的干预和管理外,联邦**和联邦最高法院在19世纪后期还开始介入对宗教教育、移民管理、印第安人以及美国殖民地居民的权利等方面的管理。与联邦最高法院保守政策同步发展的是南方各州的种族隔离政策。1896年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联邦最高法院肯定了南部种族隔离政策的合宪性,建立了“隔离但平等”的种族关系法律范式。

随后在卡明斯诉里士满学区委员会案的判决中,拒绝干涉公开歧视黑人的公共教育政策,还容许许多州剥夺黑人的选举权。妇女选举权问题在19世纪后半叶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到1920年8月,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得到多数州的批准而生效,妇女的政治权利终于得到联邦宪法的承认。1924年,联邦**将公民资格授予美国境内的所有印第安人。

众多宪政问题都是通过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进行阐发和妥协,联邦最高法院成为社会各种利益的争锋之地。

1938年至今:追求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时期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沃沦领导的联邦最高法院在消灭种族歧视、改善种族关系方面,迈出了勇敢的步子。沃沦与布莱克、道格拉斯、布伦南共同铸造了宪法上的革命:把人权法案应用于各州;对为个人提供保障的特殊条款作出广义的解释;对内战修正案的应用与解释;放弃以种族和性别上的“怀疑”为由作出任何行政上或立法上的区分;扩**举权、竞选公职权和公平代表权的范围,以及有关个人自由的其他内容。

70年代初期,伯格法院仍是沃沦法院自由派宪政主义的延伸,但到了70年代后期,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开始趋于保守。肯定了少数民族就业、升学等享有优先权的政策,对于妇女的平等权利及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也有一定建树。

1986年以后的伦奎斯特法院,内部保守派与自由派之间的界限愈来愈模糊,远不像进步时期、“新政”时期和民权运动时期那样鲜明。这种现象也反映了80年代以来美国宪政发展的特点。由于利益的组合总是针对具体和现实的目标,利益结合的基础不坚固,加上利益间的频繁交错,过于激进和过于保守的力量都不能得到广泛和持久的支持。

约翰·罗伯茨出任美国第十七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官。由于首席**官是终身制,因此他有可能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施加相当的影响。美国**指出,联邦最高法院**官的任命,对于美国今后很长时间内的司法走向有决定性意义。

由于美国实行的是英式判例法体系,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官对关键案件的判决等于新的法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保守派法官已经占多数,如今又由一名保守派法官出任首席**官,那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可能受到保守派理念的主导。

美国联邦制的四大优势,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1楼 中南西北 分权优势 联邦与州 各施其职,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和最有效地发挥 职能 立法优势 联邦就国家事务 国防 外交等 立法 各州依本州除国家事务外的其他所有事务立法,避免立法无据或无针对性 司法优势 由于分权管理,联邦与州 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明确分工,以及联邦与各州在不同层次...